返回中心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首页 ﹥政策法规

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片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/9/23  发布者:  浏览次数:2289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

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认为,盐酸克仑特罗片剂具有潜在滥用风险,临床价值有限,长期不合理使用可对患者心肺功能产生严重影响,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效益。

  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停止盐酸克仑特罗片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。

  请各省(区、市)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将上述决定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,并监督其遵照执行,已生产的药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。


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

上一篇:关于药品GMP认证公告信息发布和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
下一篇: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》

版权所有©2024 纳米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
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28号 电话:021-34291286 沪ICP备13044665号-1